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邮票发行的监督管理,保障邮政通信需要,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邮政企业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票发行活动及对邮票发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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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2016年)
-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2001年)
-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 人民法庭组织通则(1950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1年)
-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