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税务总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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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95年)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3年)
-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2010年)
-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