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是指接受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委托,依法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法人授权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监督人员是指监督机构内按规定取得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办法对所委托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实施考核。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二批)(2008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2004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2013年)
- 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及其实践(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202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