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
《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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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11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2011年)
-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1年)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19年)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 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1年)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4年)
-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2015年)
-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