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
《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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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11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2011年)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1950年)
-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2025年)
-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 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0年)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五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