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1999年)
我部组织开展了涉及审批责任追究的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决定对以下既没有规定责任条款,同时其内容也不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制定机关
文 号
公布日期
一、
规章
1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财农字〔1997〕158号
1997年7月28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5年)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年)
- 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扩大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4年)
-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03年)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