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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