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版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作用将更加突出。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版权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 “十一五”时期版权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十一五”时期,版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积极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国际互联网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印发《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北京、上海、山东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出台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区域版权战略规划,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二)
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连续五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连续三年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连续五年开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启动了版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收到了良好执法效果。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行政处罚49416起侵权盗版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53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128493家,查获地下窝点3507个,收缴各类盗版品3.17亿册(张),有效震慑了侵权盗版分子。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全国129个中央大型企业总部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12200多个大中型企业实现了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据国内外有关机构调查统计显示,我国软件盗版率大幅下降,软件版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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