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和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的还本付息的债券。
第三条 短期融资券属于货币市场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平、诚信、自律的原则。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应具备识别、判断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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