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1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我国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 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在农村。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现有结核菌感染者4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15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从1981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与实施了两个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1992—1999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利用中央防病经费在河南等15个省(自治区)实施了“卫生部加强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其间,项目地区累计免费诊断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120余万人,治愈率从50%提高到90%。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任务艰巨。当前,全国仍有一半的地区还没有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教育还不够普及;结核病防治能力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需要。同时,流动人口的骤增、耐药结核病的蔓延、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的双重感染,致使结核病疫情恶化,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在今后10年,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预计全国将新增结核病患者2000万—3000万人,将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 指导原则
(一)
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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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
-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7年)
- 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局徽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3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