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航运企业船舶技术水平,优化船队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3〕2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鼓励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更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按本办法规定申请补助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2020年)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
-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4年)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