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从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内,在全国开展“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一、 目标任务
(一)
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从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50万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激励机制。其中,2004年培养10万名新技师,2005年培养15万名新技师,2006年培养25万名新技师。
二、 主要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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