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就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在矿业权交易中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探索建立相关规则,确保矿业权交易顺利进行。
竞争出让油气(包括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探矿权,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起始价。
二、
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
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自然资源部协议出让矿业权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议出让矿业权须报请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
- 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2022年)
- 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
-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年)
-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