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四章。
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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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年)
-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202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