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2017年)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问题解答(2017年)
- 1999年美国的人权纪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