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以〔1987〕署货字第66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5年6月)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中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