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以〔1987〕署货字第66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 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2021年)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
- 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05年)
- 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2019年)
-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