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高 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 谦(总后勤部副部长)
委 员:樊士晋(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肖 捷(财政部副部长)
王东进(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彭开宙(铁道部副部长)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长)
翟浩辉(水利部副部长)
陈 健(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杨树德(工商总局副局长)
高宏峰(民航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张文周(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何光(旅游局局长)
吕世光(国管局副局长)
何东君(新华社副社长)
梁 衡(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白书忠(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
刘世民(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董 力(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崔 波(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
张 茅(北京市副市长)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一年第4号(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91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处理意见的复函(2004年)
- 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1983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
-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7年)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2018年)
-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