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2009年)
-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 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2009年)
- 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2009年)
-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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