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是指本办法附件《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物项和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国家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理,防止《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被用于化学武器目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年)
-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海上船舶和平台志愿观测管理规定(2014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