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基本原则

1.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
2. 立足最高人民法院职能定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明晰审判组织与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巩固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院党组关于执法办案的一系列工作要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