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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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198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安阳市市辖区和安阳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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