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0年)
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试点法院应当根据本办法,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健全审判组织适用模式,探索推行电子诉讼和在线审理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 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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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2008年)
- 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1月)
-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龙口港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2004年)
-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2年)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 体育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