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0年)
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试点法院应当根据本办法,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健全审判组织适用模式,探索推行电子诉讼和在线审理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 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2013年)
-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规范(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2017年)
- 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2003年)
-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