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息,是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第四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应当遵循格式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查找获得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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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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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的批复(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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