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包括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中的数据等。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工业数据汇聚共享、深化数据融合创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着力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 加快数据汇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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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7年)
-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 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 关于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