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包括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中的数据等。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工业数据汇聚共享、深化数据融合创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着力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 加快数据汇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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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商標註冊暫行條例(195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