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建設「國營友誼農場」的决定(1954年)

國務院關於建設「國營友誼農場」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七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
蘇聯政府代表團代表蘇聯人民贈給我國以組織擁有兩萬公頃播種面積的國營穀物農場所必需的機器和設備,並派來一批專家幫助我們建立這個農場,使我們在最短期間內學會大量開墾荒地和經營大型農場的先進經驗。這是蘇聯對我國一項重要的、巨大的、友誼的援助。為了迅速地建立這個大型國營穀物農場,特决定:
一、 這個大型國營穀物農場設在黑龍江省集賢縣三道崗,命名為「國營友誼農場」,作為中蘇偉大友誼的紀念。
二、 任命王操犁為「國營友誼農場」場長,並由王操犁、魏震五、張省三、陳劍飛、洪澍、韓玉等六人組成建場委員會,負責農場的籌建工作。建場委員會在農業部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三、 「國營友誼農場」根據當地土壤、氣候等條件以種植小麥、大豆、苞米等穀物為主,並在發展穀物生產的基礎上逐步發展畜牧業。要求在一九五五年以內,完成農場的主要基本建設工程和兩萬公頃荒地的開墾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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