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一章 办学方向

第一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二条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培养生产、服务和经营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以培养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
学院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鉴定等任务,同时为高技能人才技艺传承、交流、推广和开展技术创新等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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