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主要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以及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项目类型和支持范围可视情况作必要调整。各地要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要求,及时提出本地区年度项目投资需求,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各项要求。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本专项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全部为约束性任务。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方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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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0年)
-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中医药局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