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为保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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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解释的函(2007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2001年)
-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