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环保总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0年)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6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坝区和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人口增长和基本建设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