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

一、 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一) 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二) 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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