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2016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7 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2016年2月25日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请登录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0年)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09年)
-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7年)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2017年)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修改《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关于深化改革建立面向行业的技术开发基地的意见(2000年)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