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2007年)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2007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 国务院2007年立法重点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抓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深化改革开放、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环境治理保护、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在力争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 据此,对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57件)

(一)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11件)
1.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请审议 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科技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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