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4年)

根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部级),作为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一、 主要职责

(一) 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建议。
(二) 指导和组织论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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