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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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进出口及对外核合作保障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文化部关于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