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市场行为监管协调配合原则。
第三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分类监管、属地监管,具体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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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5年)
- 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198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