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8年)
湖南省、重庆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批准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请示》(环生态〔2018〕1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同意调整湖南东洞庭湖、重庆金佛山、云南白马雪山和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予以公布。
二、
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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