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2015年)
一、
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
二、
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
必须按标准选用、安装电气设备设施,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严禁私搭乱接、超负荷运行。
四、
必须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规范液氨、燃气、有机溶剂等危险物品使用和管理,严禁泄漏及冒险作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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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 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2005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