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对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 废止《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审法发〔1996〕217号)。
二、 废止《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审综发〔1996〕369号)。
三、 废止《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审法发〔1996〕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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