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2015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清理和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规范的范围
国务院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二、 清理规范的措施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 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
-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2022年)
-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