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6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 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
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强民生保障,切实防控风险,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进出口回稳向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统筹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产业、投资、价格等政策工具,采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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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 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2009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年)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1997年)
- 国务院关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2001年)
-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200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