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浙政〔2005〕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二、
浙江省是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海岛众多,海洋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强度较大。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海岛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欢迎宴会上的祝酒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3年)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批复(202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4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 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商务部履行现行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中相应职责的通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