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公安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公部请〔2003〕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公安部牵头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你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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