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一、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
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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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 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
- 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3年)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