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
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近年来,新区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着规划执行不严、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新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严格落实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突出体现落实国家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和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示范作用,加快集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促进新区健康发展,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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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5年)
- 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