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气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前述气球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因气象业务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4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2020年)
-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2006年)
- 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