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7年)
保障药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 现状和形势
“十二五”时期,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用药得到保障,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
公众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及时出台政策,优先审评审批部分临床急需的仿制药,加快审评审批对重大疾病、罕见病、老年人和儿童疾病有更好疗效的创新药及医疗器械。一批在治疗肿瘤、艾滋病、罕见病、儿童手足口病、脊髓灰质炎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以及国产生物材料、高端影像类产品、心脏血管支架等医疗器械加快上市,满足群众需求。
(二)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10省(市)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改进临床试验审批,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公开审评审批信息,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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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4月)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衔接配合的规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6年)
-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16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