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1月)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1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工作,防止疫病疫情传播,促进邮轮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的外国籍邮轮和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邮轮及相关经营、服务单位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口岸的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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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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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新会市设立江门市新会区的批复(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 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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