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河南、湖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8〕10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改善提升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围绕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打造美丽、畅通、创新、幸福、开放、活力的生态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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