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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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
-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2年)
-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0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
- 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200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