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的通知(2008年)
关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
工作组组成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
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设立9个工作组。现将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通知如下:
一、
抢险救灾组
负责清理灾区现场,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
由总参谋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局、武警部队、成都军区参加。
二、
群众生活组
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
由民政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红十字会参加。
三、
地震监测组
负责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调集必要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切实保障核设施运行安全。
由地震局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气象局、国防科工局参加。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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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1年)
-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2008年)
- 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
-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