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2019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
-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3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6年)